轉知 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從『師道』到『失道』---論 教師體罰之不適任問題」座談會
一、按「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 ,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 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款、教師 法第十四條第十二款均訂有明文。然自2006年立法禁止體 罰迄今,仍許多嚴重體罰教師未被依法解聘,引發許多家長抗議與訴求修法之輿論。
二、為解決此爭議,本會特於民國107年3月18日(日)下午二時 至四時,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202國際會議廳主辦「從『師道』到『失道』---論教師體罰之不適任問題」 座談會(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邀請國立 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碩士班周志宏教授、國立台灣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沈瓊桃教授、黃旭田律師、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理事長擔任與談,將透過個案與問題的提 出與討論,達成共識,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及捍衛教師 專業倫理。
三、本座談會可申請教師研習時數,且關乎教師之專業倫理, 期教育現場之教職員、師培學生能踴躍報名參與座談,集思廣益。
四、報名資訊請見:https://goo.gl/wWrfsr (網址須區分大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