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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6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複審」之考試日期、時間及試場分配等相關事宜。
招生訊息
張貼人:簡宇青 ╱ 公告日期:2017-03-23 親愛的同學,您好:
恭喜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之初選階段!
接下來將進行複審階段之「人格測驗及小論文」考試,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日期:106年3月27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10:10至11:30
地點:請詳見「106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複審名單暨試場分配表」,並依您的試場準時到考。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 考試遲到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未逾40分鐘者不得離場,請自備藍(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
(二) 請務必攜帶學生證,以供監試人員核對身份。
(三) 缺考者一律以棄權論。
三、本項業務承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承辦人:簡小姐,聯絡電話:02-26215656分機:2122或2124。
謹祝考試順利!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03-24 PM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