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學年度辦理國民小學補救教學非現職教師(含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師資認證研習計畫。
一、依據行政院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核定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非具教師證書者)需完整取得18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補救教學師資,以確保補救教學品質。
二、新北市依教育部規劃之課程內容辦理補救教學非現職教師(含大專生、志工)18小時認證研習,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新北市對補救教學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以200人為限並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有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二)辦理時間:107年3月23日(星期五)、107年3月24日(星期六)及107年3月25日(星期日)三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辦理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8號)。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填妥報名表(如計畫之附件2)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86657185。
2、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8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
3、聯絡人:李明潔組長,電話:(02)29189300分機614。
(五)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18小時研習證書。
三、檢附106學年度補救教學計畫-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生師資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實施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