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流程
一、申請日期:107年3月13日(星期二)至22日(星期四)。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資格:
1、學業成績:
(1)大學部:本校大學部1-4年級在學學生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到全班或該系全年級之前百分之五十,且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經所屬學系主任同意後得申請之。(延畢生不可申請)。
(2)研究生:本校研究所碩士班1-2年級、研究所在職生(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1-4年級、研究所博士班1-5年級在學學生,其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且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經所屬系所主管同意後得申請之。
(3)原住民籍學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百分之六十,且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
2、申請中等學程者,於修畢教育學程前須具備本校規劃任教科別之專門科目,請至師培網站(http://cte.tk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course4)查詢相關資料。
(二)申請者就讀年級: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士班一至二年級、研究所在職生(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一至四年級、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五年級。
三、「107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說明會」訂於107年3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至13時00分於鍾靈中正堂辦理。
四、「修讀教育學程學生甄選工作流程表及注意事項」及「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學生填寫並簽名)」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