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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複審」之考試日期、時間及試場分配等相關事宜
招生訊息
張貼人:簡宇青 ╱ 公告日期:2021-04-07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日期:110年4月14日(星期三)
時間:中午12:10至13:30
地點:請詳見「110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複審名單暨試場分配表」,並依您的試場準時到考。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 考試遲到20分鐘者不得入場;考試未逾40分鐘者不得離場,請自備藍(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
(二) 請務必攜帶學生證,以供監試人員核對身份。
(三) 缺考者一律以棄權論。
三、本項業務承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承辦人:簡小姐,聯絡電話:02-26215656分機:2122或2124。
最後修改時間:2021-04-07 AM 9:12